第一百三十章 天才和普通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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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天才和普通人3
他把篮球运得又快又疾,并且通过手臂手腕对篮球贯以自己最大的力量和速度。用来锻炼自己控球时的稳定性,还有最重要的防逼抢能力。
通过小时候经常和人单挑,还有打半场时,不让别人有机会逼枪的经验。李亦凡暗自总结出了在运球时,一定要把将运得飞快,并且要把球运出力量和节奏,才可在真正对抗时,不落下方,不让对方有机会断掉手中篮球的实战经验。
与李亦凡不同的是,很多人都并不知道这点经验的重要性。
哪怕有些人看起来在打球,打半场的时候,似乎也能身前啊,跨下啊随意运球运上几下,秀几下球性和技巧!
然而,在李亦凡看来,那样完全只是追求动作上好看的没有力度和节奏的运球。根本就是不够看的。
也并没有办法在真正的实战中,面对对方的紧身逼抢,而把篮球继续稳稳的运在手中,任凭对方怎么抢都抢不到!
要想真正拥有可以实战的运球能力和技巧,真正在实战中和单挑中作各种各样有效的运球,包括跨下啊,体前啊,或者左右手来回拉球变向。
前提是一定不能软绵绵运球。必须要大力的运球,飞快运球!
这时因为在没有什么力度和速度的情况下运球,哪怕你动作再漂亮,再好看,却是根本经不起实战考验!
并且说难听点,你的所谓身前变下,跨下运球,其实就只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其实根本就不能算是你掌握了篮球里的一些有用的实战运球技术。
也就是所谓徒具其型!只掌握了一个花架式而已!
只有当你把篮球,以你最快速度还有力量贯注在篮球身上,然后,还能在你大力的,全力的,高速运球之中,保证球不脱手,保证球还能随以所欲作出动作,直到那时,你才算是真正掌握了这项运球技术的要点和实用性。
然后,就可以帮助你在单挑和对抗中,不被断对手们轻易断球。甚至于对手疯狂逼抢下,根本不去在乎对手逼抢!
最终通过你又有力又有速度的运球,就能把对方的逼抢,变成你轻易撕开对方防守的最佳良机!
反之,没有力量和速度的运球,哪怕就像现实中很多人看似运球不错了,球感也有,什么背后,跨下的运球动作也能随手用出来,并且可以衔接连贯在一起使用。
实际上那种速度和力道的运球,根本就只是秀秀球感,也只能是稍微的自娱自乐仅此而已。
所以李亦凡每次运球的时候,都会以最大的力度和速度,恨不得豁出全力的来回运球。
如果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停的运,来回的运,还能保证篮球被稳稳的掌控在手中,直到运到运不动了为止,运到双手快扭筋,一个手指头都不想动的时候。
李亦凡的球感,以及对篮球的掌控能力,又将更上一层楼了。
哪怕说起来对于现在能将篮球急速全力运个不停的李亦凡,很难再通过这样单一的运球训练,继续大幅度的提运球水准。
但是,早在天长地久之中,已然把篮球运得就像是身体一部分的李亦凡。
早就对全力的不停运球产生了疯狂上瘾的感觉!
他超级喜欢篮球在他身前跨下跳跃穿梭!
无比的爱上了当他这样不停的急速而又全力的运球之后,累到连手指头到不想多抬一下的豁尽全力感。
每每,当他手指都不想再动一下的时候,他就知道,篮球和他之间的距离又变得更近了一点。
也代表着他能和球结合的双更好了一点,真正的让每天还在继续和篮球融为一体,再也不会你我!
他就是篮球,篮球就是他!
便这样,李亦凡在双腿仍然绑着铅袋的情况下,开始闭着双眼,置身于除了偶尔打正式比赛之外,很上会启用灯光照明,因此看上去此时较为昏暗,只用一些微微露灯灯光反射的篮球场上,然后,不停用指尖发力去让篮球在他身体四周翩翩飞舞。
就像是有一双透明的,看不见的隐形丝线,在通过一种明为球感的东西,死死拴在了篮球身上,让篮球仿佛也有了生命般,随李亦凡的每一个心思和动作,和他一起欢快的移动和跳跃。
最终让他带着就像是他的手,他的身体的篮球,一起在篮球场上合跳出一曲绚丽多姿的梦幻篮球之舞。
。。。。。
狂速运球,配合着脚步腾挪移动,连续运了四多十分钟的李亦凡,终于运不动了.
此刻,他胳膊上的两块大股肉,已然无比酸痛不已。
同时,他小手臂上的两块手臂肚子上的肌肉也肿胀发硬的难过极了。
可是,在他脸上,哪怕依然紧闭着双眼,却依然泛着满足而又快乐的笑容。
明显他对此时身体上传出来的感觉甭提有多么享受和过瘾了。
他太喜欢这种感觉,太迷恋这种会让他变得更强,变得和篮球更加不分你我的身体反应了。
于是乎,猛然继续加速,再次加快节奏,让双手和双臂上仅存的力量,全部瞬间消耗一干之后,又强行支撑着继续疯狂运了十多下篮球,终在双臂上的反应几乎到达了无法承受,极有可能再强行支撑下去,下一秒钟就要肌肉痉挛,产生抽筋时的巨烈痛疼时,李亦凡一直在中场圈附近来回运个不停的身影,陡然向前箭般窜出。
同一瞬间,他那双从运球开始,就一直紧紧合拢,全靠双手十指上的触感,来对篮球进行撑控篮球的双眼,也在他箭窜而出的一刹那猛然睁开。
刹时,一双不知是在月色反射之下,或者露灯灯光照射之下,骤然泛出隐约可见微弱反光的双眼,恰巧印入了某一个从十几分钟之前,就一直在远处凝视的双目后,一下子令那双特别英俊,堪称星目的双目再次猛然一颤的瞬间,重新睁开双眼的李亦凡,已我运球冲到了三分线上,然后直接纵身跃了起来。
他一下子跃过了罚球线,整个人几乎跳到了禁区前沿后,距离篮框还有很远的距离,就直接挑动了手腕。
“刷~~~~~“
篮球被他挑出手腕后,向上划出一道近乎倒U型的抛物线,径直像是自带定位系统一样,一下了钻进了篮框里。
脸上随之绽放出一个灿烂笑容的李亦凡,一边上下左右抖动不停巨烈颤抖的双手,用来缓解因为不停全力运动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处于极度缺氧之下,分泌出大量乳酸的手臂肌肉。一边向滚出球场的篮球走了过去。
他将篮球抱在手中,放到篮下摆好,李亦凡直起腰,走到了篮板下方,打算完成每天最重要,也是最煎熬。
哪怕是对于一练经年的他自己来说,亦是最困难,最痛苦,最煎熬却也是最重要的一项训练。
连续不停起跳后拍打篮板,直到跳不动了,真得无法再跳一下半下时为止!
这种真正每次都是在冲击生命极限,会将双腿变成很长时间不是自己的,难过到一般人尝试过一次,就再也不愿重复!
甚至每天都要尝试的李亦凡自己偶尔回想起来,也会立即难过觉得双腿甚至全身都会一下子泛起痛不欲生的极度痛苦。
脚尖发力,脚掌根本不去接触地面。
李亦凡身体,像是装了弹簧一样,从地面上拔地而起,再用手掌击打过篮板之后落回地面的瞬间,立即再次跃起,一下复一下的不停跳跃击打篮板。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在远处,在一个处于黑暗完全覆盖的角落中,在那双从他睁开眼时,就一直震惊到无法形容,除了在好看的星目中布满极度震颤光芒后,竟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连一个动作都作不到,就只知道那么视线完全凝固,不敢有一占闪烁偏移的身影,正在死死盯着他。
很快,当李亦凡那吓人的一下接一下双脚脚尖点地即起的动作,持续了数百下之后,那个身影死死抓紧了双拳,然后脸上眉宇之间,那真正的剑眉星目中,猛然荡漾出了一种震惊到完不能置住的颤抖和仰视。
。。。。。。
球场东南角的方向,一个闻声而来,哪怕只是听到声音,就在一种绝不可能忘记的画面灌脑下,猛然向声音跑来的赵凌枫,此时因为笼罩在球场及四周的那片昏暗,让他看不太真切球场上那个先是疯狂运球,把球运成狂风暴雨,此时,又在雨歇风停后,如神经病吧根本不作任何休息的,一下子做出更加恐怖行为的那人相貌如何。
但是,无疑有他,绝对不可能会是别人了!
能将篮球在高速全力中运得呜呜声风,简直就是像在和篮球一起飞舞的人!
能在篮球场上下出一场狂风暴雨的人,然后,又开始了更加不吓死人就不偿命的神经病行为的,绝对就是那个在赵凌枫心目中,用最短时间,却给他最大痛苦和打击,让他留下永世不可磨灭印象的那个人。
第一百三十章
天才和普通人3
他把篮球运得又快又疾,并且通过手臂手腕对篮球贯以自己最大的力量和速度。用来锻炼自己控球时的稳定性,还有最重要的防逼抢能力。
通过小时候经常和人单挑,还有打半场时,不让别人有机会逼枪的经验。李亦凡暗自总结出了在运球时,一定要把将运得飞快,并且要把球运出力量和节奏,才可在真正对抗时,不落下方,不让对方有机会断掉手中篮球的实战经验。
与李亦凡不同的是,很多人都并不知道这点经验的重要性。
哪怕有些人看起来在打球,打半场的时候,似乎也能身前啊,跨下啊随意运球运上几下,秀几下球性和技巧!
然而,在李亦凡看来,那样完全只是追求动作上好看的没有力度和节奏的运球。根本就是不够看的。
也并没有办法在真正的实战中,面对对方的紧身逼抢,而把篮球继续稳稳的运在手中,任凭对方怎么抢都抢不到!
要想真正拥有可以实战的运球能力和技巧,真正在实战中和单挑中作各种各样有效的运球,包括跨下啊,体前啊,或者左右手来回拉球变向。
前提是一定不能软绵绵运球。必须要大力的运球,飞快运球!
这时因为在没有什么力度和速度的情况下运球,哪怕你动作再漂亮,再好看,却是根本经不起实战考验!
并且说难听点,你的所谓身前变下,跨下运球,其实就只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其实根本就不能算是你掌握了篮球里的一些有用的实战运球技术。
也就是所谓徒具其型!只掌握了一个花架式而已!
只有当你把篮球,以你最快速度还有力量贯注在篮球身上,然后,还能在你大力的,全力的,高速运球之中,保证球不脱手,保证球还能随以所欲作出动作,直到那时,你才算是真正掌握了这项运球技术的要点和实用性。
然后,就可以帮助你在单挑和对抗中,不被断对手们轻易断球。甚至于对手疯狂逼抢下,根本不去在乎对手逼抢!
最终通过你又有力又有速度的运球,就能把对方的逼抢,变成你轻易撕开对方防守的最佳良机!
反之,没有力量和速度的运球,哪怕就像现实中很多人看似运球不错了,球感也有,什么背后,跨下的运球动作也能随手用出来,并且可以衔接连贯在一起使用。
实际上那种速度和力道的运球,根本就只是秀秀球感,也只能是稍微的自娱自乐仅此而已。
所以李亦凡每次运球的时候,都会以最大的力度和速度,恨不得豁出全力的来回运球。
如果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停的运,来回的运,还能保证篮球被稳稳的掌控在手中,直到运到运不动了为止,运到双手快扭筋,一个手指头都不想动的时候。
李亦凡的球感,以及对篮球的掌控能力,又将更上一层楼了。
哪怕说起来对于现在能将篮球急速全力运个不停的李亦凡,很难再通过这样单一的运球训练,继续大幅度的提运球水准。
但是,早在天长地久之中,已然把篮球运得就像是身体一部分的李亦凡。
早就对全力的不停运球产生了疯狂上瘾的感觉!
他超级喜欢篮球在他身前跨下跳跃穿梭!
无比的爱上了当他这样不停的急速而又全力的运球之后,累到连手指头到不想多抬一下的豁尽全力感。
每每,当他手指都不想再动一下的时候,他就知道,篮球和他之间的距离又变得更近了一点。
也代表着他能和球结合的双更好了一点,真正的让每天还在继续和篮球融为一体,再也不会你我!
他就是篮球,篮球就是他!
便这样,李亦凡在双腿仍然绑着铅袋的情况下,开始闭着双眼,置身于除了偶尔打正式比赛之外,很上会启用灯光照明,因此看上去此时较为昏暗,只用一些微微露灯灯光反射的篮球场上,然后,不停用指尖发力去让篮球在他身体四周翩翩飞舞。
就像是有一双透明的,看不见的隐形丝线,在通过一种明为球感的东西,死死拴在了篮球身上,让篮球仿佛也有了生命般,随李亦凡的每一个心思和动作,和他一起欢快的移动和跳跃。
最终让他带着就像是他的手,他的身体的篮球,一起在篮球场上合跳出一曲绚丽多姿的梦幻篮球之舞。
。。。。。
狂速运球,配合着脚步腾挪移动,连续运了四多十分钟的李亦凡,终于运不动了.
此刻,他胳膊上的两块大股肉,已然无比酸痛不已。
同时,他小手臂上的两块手臂肚子上的肌肉也肿胀发硬的难过极了。
可是,在他脸上,哪怕依然紧闭着双眼,却依然泛着满足而又快乐的笑容。
明显他对此时身体上传出来的感觉甭提有多么享受和过瘾了。
他太喜欢这种感觉,太迷恋这种会让他变得更强,变得和篮球更加不分你我的身体反应了。
于是乎,猛然继续加速,再次加快节奏,让双手和双臂上仅存的力量,全部瞬间消耗一干之后,又强行支撑着继续疯狂运了十多下篮球,终在双臂上的反应几乎到达了无法承受,极有可能再强行支撑下去,下一秒钟就要肌肉痉挛,产生抽筋时的巨烈痛疼时,李亦凡一直在中场圈附近来回运个不停的身影,陡然向前箭般窜出。
同一瞬间,他那双从运球开始,就一直紧紧合拢,全靠双手十指上的触感,来对篮球进行撑控篮球的双眼,也在他箭窜而出的一刹那猛然睁开。
刹时,一双不知是在月色反射之下,或者露灯灯光照射之下,骤然泛出隐约可见微弱反光的双眼,恰巧印入了某一个从十几分钟之前,就一直在远处凝视的双目后,一下子令那双特别英俊,堪称星目的双目再次猛然一颤的瞬间,重新睁开双眼的李亦凡,已我运球冲到了三分线上,然后直接纵身跃了起来。
他一下子跃过了罚球线,整个人几乎跳到了禁区前沿后,距离篮框还有很远的距离,就直接挑动了手腕。
“刷~~~~~“
篮球被他挑出手腕后,向上划出一道近乎倒U型的抛物线,径直像是自带定位系统一样,一下了钻进了篮框里。
脸上随之绽放出一个灿烂笑容的李亦凡,一边上下左右抖动不停巨烈颤抖的双手,用来缓解因为不停全力运动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处于极度缺氧之下,分泌出大量乳酸的手臂肌肉。一边向滚出球场的篮球走了过去。
他将篮球抱在手中,放到篮下摆好,李亦凡直起腰,走到了篮板下方,打算完成每天最重要,也是最煎熬。
哪怕是对于一练经年的他自己来说,亦是最困难,最痛苦,最煎熬却也是最重要的一项训练。
连续不停起跳后拍打篮板,直到跳不动了,真得无法再跳一下半下时为止!
这种真正每次都是在冲击生命极限,会将双腿变成很长时间不是自己的,难过到一般人尝试过一次,就再也不愿重复!
甚至每天都要尝试的李亦凡自己偶尔回想起来,也会立即难过觉得双腿甚至全身都会一下子泛起痛不欲生的极度痛苦。
脚尖发力,脚掌根本不去接触地面。
李亦凡身体,像是装了弹簧一样,从地面上拔地而起,再用手掌击打过篮板之后落回地面的瞬间,立即再次跃起,一下复一下的不停跳跃击打篮板。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在远处,在一个处于黑暗完全覆盖的角落中,在那双从他睁开眼时,就一直震惊到无法形容,除了在好看的星目中布满极度震颤光芒后,竟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连一个动作都作不到,就只知道那么视线完全凝固,不敢有一占闪烁偏移的身影,正在死死盯着他。
很快,当李亦凡那吓人的一下接一下双脚脚尖点地即起的动作,持续了数百下之后,那个身影死死抓紧了双拳,然后脸上眉宇之间,那真正的剑眉星目中,猛然荡漾出了一种震惊到完不能置住的颤抖和仰视。
。。。。。。
球场东南角的方向,一个闻声而来,哪怕只是听到声音,就在一种绝不可能忘记的画面灌脑下,猛然向声音跑来的赵凌枫,此时因为笼罩在球场及四周的那片昏暗,让他看不太真切球场上那个先是疯狂运球,把球运成狂风暴雨,此时,又在雨歇风停后,如神经病吧根本不作任何休息的,一下子做出更加恐怖行为的那人相貌如何。
但是,无疑有他,绝对不可能会是别人了!
能将篮球在高速全力中运得呜呜声风,简直就是像在和篮球一起飞舞的人!
能在篮球场上下出一场狂风暴雨的人,然后,又开始了更加不吓死人就不偿命的神经病行为的,绝对就是那个在赵凌枫心目中,用最短时间,却给他最大痛苦和打击,让他留下永世不可磨灭印象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