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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人生自是有缘,相逢必定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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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张明宇,为首的黄毛眼中一喜,用胳膊碰了碰身旁的壮汉。

    “丰哥,他,他就是那天打伤了我,我们的那位老大。”黄毛指着张明宇结结巴巴地道,目中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一丝胆怯。

    啪!那位丰哥对着黄毛的脑袋一巴掌打了下去,骂道:“你是不是脑子进水,叫这位长得像小白脸,还揍了你们的人老大,真是TM越混越回去了。”

    张明宇微微皱了下眉头,继续往前走,他倒没想到那天还是没能把那些混混打怕,竟然找上门来了。

    “小白脸,你给老子站住!”丰哥把手往前一伸,挡住张明宇的去路,手臂上肌肉那是一块块的凸起,煞是壮观。

    丰哥显然对自己的一身肌肉很满意,特意握了握拳头,把肌肉秀得上下起伏。

    张明宇目中冷芒闪起,看也没看,便抬起手掌起刀朝丰哥的手臂砍下去。

    “嘎巴”

    下一秒,丰哥的手臂耷拉了下来,还未来得及惨叫,张明宇又一脚踹了过去,丰哥那魁梧的身子立刻轰然倒地。

    当张明宇还要继续一脚踹过去时,黄毛兄急忙叫起来:“老,老大有话好,好说!”

    张明宇收回脚,斜了黄毛一眼,像是刚刚认出黄毛道:“哦,原来是你,怎么还想我揍你一顿!”

    说着又抬起脚,作势要踹过去。

    黄毛额头上冷汗滚滚而下,浑身哆嗦着连连鞠躬道:“不,不是老大,给,给我一个天大的胆,也,也不敢再来找你麻烦。”

    “那你来这里干什么?”张明宇不满地问道。

    “是,是虎哥他,他要找你。”黄毛结巴道。

    “虎哥是谁?”

    “虎哥是,是我们老大八哥的老大。”

    张明宇微微皱了下眉头,看来这事情有些闹大了。

    不过事情既然生了,张明宇也不是个怕事的主,淡淡道:“回去告诉虎哥,三天后晚上八点,我会到火车东站高架桥下等他。”

    说完颇有深意地扫了黄毛脖子一眼,那上面有一根崭新的金项链。

    “不错嘛,又买了根新项链。”

    黄毛兄立马浑身打了个哆嗦,急忙道:“老,老大这是假,假货。”

    张明宇撇了撇嘴,将目光移开缓缓投向丰哥,最后落在他脖子上,因为他脖子上也有根很粗的金项链。

    那黄毛兄立马一手扯下丰哥脖子上的金项链,还有手上的手链,又快无比地从他的皮夹子里抽出所有的钱,在丰哥目瞪口呆,还未明白是怎么回事之下,黄毛已经双手恭恭敬敬地把金项链金手链和四五百人民币捧到张明宇面前。

    “老,老大都在这里了。”

    “嗯,不错,像你这么聪明的人出来混实在是人才埋没!”张明宇不客气地收起项链手链还有人民币,然后扬长而去。

    丰哥张了张嘴,但想起张明宇刚才的身手还有那可怕的眼神,最终还是忍住了。

    “听到没有丰哥,老,老大他说我人才埋没!”黄毛一脸兴奋地道,看着张明宇远去的背影两眼都是崇拜。

    真是慧眼识英雄啊!

    “埋,埋你妈个头!”丰哥举起手又一巴掌打到了黄毛的脑门上,但打黄毛的时候不小心扯到了另外一只受伤的手臂,不禁又哎呦一声惨叫了起来。

    黄毛摸了摸脑门,不屑地瞥了丰哥一眼,暗道:“你懂个屁,若你聪明为什么现在哎哎呀呀地惨叫啊!”

    心里想着,不禁有些怅然所失地望了一眼张明宇远去的背影,心想老子怎么就遇不到这么一位慧眼识珠的老大呢?

    把人民币放到皮夹子里去,张明宇掂了掂手中的项链手链,不禁摇了摇头,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己在仙界就喜欢干这种“打劫”的事情,没想到到了世俗还是一样。

    揣着沉甸甸的黄金,张明宇再次来到上次那家打金店。

    打金店的老板是一位风韵犹存,皮肤很是白皙的中年女子,领子开得很低,稍微一弯就能看到胸前的一片雪白,裙子也穿得短,露出一大截很白皙的美腿。虽说张明宇认为自己不好色,但不可否认这一带有不少打金店,他选择这家很大原因是因为这女人让人看着养眼。

    老板娘显然认得张明宇这个大主顾,见到他来,立刻一脸笑容地迎接,道:“小兄弟你来啦,银针已经按你说的规格做好了,你看看满意不?”

    张明宇现自己的定力真的是越来越不如以前了,或许是因为境界修为跌落得一塌糊涂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融合了一颗年轻的心的缘故,当然以这种方式欣赏女人成熟诱惑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反正张明宇的目光不自觉中随着那颗驿动的心多看了几眼那雪白诱人的事业线。甚至当老板娘起身把银针摆放在柜台上时,张明宇感到内心深处有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暗暗鄙视了自己一番,真是越单身越没定力了。

    “不错,验收通过。”张明宇扫了柜台上二十一根根银针一眼,随手收了起来,然后从兜里又取出两条链子放在柜台上,道:“老规矩。”

    老板娘还算娇媚的脸上闪过一抹惊讶之色,然后收起金链子,过秤后取了一万块钱给张明宇。

    给钱的时候,老板娘看了张明宇一眼,犹豫了一下道:“小兄弟,马有失蹄人有失手,带这种项链的人有不少是不好惹的。”

    张明宇愣了一下,接着就马上会意过来,心中荡起淡淡的温馨,微笑道:“看来老板娘肯定以为我是三只手了,这些项链确实是那些混混的,不过不是偷的,是他们主动送给我的!”

    老板娘听了没好气地白了张明宇一眼,嗔怪道:“大姐我是见你斯斯文文像个读书人,怕你吃亏,你还跟我贫嘴。”

    像老板娘这样有些姿色的风韵女人嗔怪起人来,别有一番动人的风姿,让人忍不住心猿意马,砰然心动。

    “我说的是真的!”张明宇继续澄清道。

    “你还跟大姐我贫嘴,下次出了问题可别怪我!”老板娘手指点了下张明宇的脑门,怪道。

    张明宇知道这事情讲不清,但还是比较承老板娘的关心之情,随手留了个电话给老板娘,淡淡道:“呵呵,既然你不信我也没办法,这是我的电话,如果你遇到什么难解决的问题可以找我。”

    人生自是有缘,相逢未必偶然,这是张明宇的做事原则,因而对于身边认识的朋友,他都很讲情义。当然,对于不怀好意的人,他喜欢用拳头讲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