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清纯不做作的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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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启淳一跳下车, 就看到一旁娉娉婷婷候着, 一脸期待的少女。
少女一见他就想朝他扑:“小淳!小淳!淳宝宝!”
德胜眼疾手快将人拦住了, 好声好气地劝道:“容兰小姐, 殿下身份尊贵, 您这么称呼, 不太合适。”
少女娇蛮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说起来我还是小淳的表姐,小淳跟我要抱抱的时候,你这奴才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老东西快让开!别拦着我见淳弟!淳弟——淳弟——”
呵呵,要抱抱。
抱你娘个蛋。
启淳加走几步, 面无表情。
别庄里头, 和风扶柳, 廊下一长串叽叽喳喳的飞鸟。
宽袖长袍的男子拿着麦杆正逗着鸟:“嘬嘬嘬,翠儿乖宝宝,叫阿父。”
启淳道:“阿父。”
男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哦,别挡着光。”接着专心致志地逗鸟:“嘬嘬嘬, 宝宝吃饭饭。”
启淳:“……”
启淳撇撇嘴, 摸摸瘪瘪的肚子,自己爬上短榻拿点心吃了。
凉风习习,这么个普通庭院与其它地方似乎并无区别, 谁也不会想到,它竟是皇家的一处别院;而眼前这个专注逗鸟的神经病, 就是当今建章大帝的结契者风涯大殿。
风涯大殿逗完鸟, 一回头, 就看到被自己戏称是从石头缝里抱来的儿子已经变回了兽型,正缩在垫子上抱着尾巴睡觉,小眉头皱着,小脸绷得酷酷的,莫名带着一丝委屈。
他爱怜地将儿子抱入怀里,将它的尾巴尖自它的嘴巴里拯救出来。
小小的幼崽漂亮的金色鳞片隐约浮现的黯淡光泽。风涯大殿眼光扫过,神色微沉。
德胜恭敬地站在廊下,回答问话。
“这一次就准备在这里度过了?”
“是。陛下讲,京中人多口杂,不安全。”
风涯大殿呵了一声:“行啊。他用惯了的那些东西都带过来了?”
“带来了。奴婢已经安排在霜华院。人手也安排好了,由四名神狩士暗中护卫。”
“人都信得过?”
“是陛下身边的死士。”
“好。这段时间,看着容国公府的疯丫头,别让她接近小淳。”
“是。”
从这一天开始,金色幼兽的鳞片越来越黯淡,精神也越来越萎缩,最后陷入沉睡。
这是拥有“天龙”神血一裔的幼崽必经的一段蜕变期,它将经历换鳞,然后幼兽的两只前爪也会长出尖锐的刺勾,成为它今后战斗的利器。身处蜕变期的幼崽会特别虚弱,神血之力也被完全封印。
风涯大殿鸟也不逗了,每天把儿子抱在怀里,听他经历痛苦时发出可怜又脆弱的唧啾声。
面对如此脆弱的殿下,别院一派外松内紧,一班下人如临大敌也不为过。
然而千防万防,内贼总是有可趁之机。
玉盛酒楼。
赵汉辛提着一个小篮子,神色紧张地进入一间包厢。
容兰神情亢奋地坐在包厢里面,手里一直甩着一把小刀子。
“……容小姐。”
容兰兴奋地就要去揭小篮子,被赵汉辛按住:“容小姐,你真的确定此举对殿下没有伤害?”
容兰不悦道:“当然!我这么喜欢淳弟,当然不会害他!我只是想让他喜欢我而以!”
赵汉辛:“可是我听说,殿下经历蜕变期之后,会将此段时间经历忘掉,您这么做有用吗?”
容兰:“当然。天龙一族是对气息十分敏感的种族,只要我现在喂下我的鲜血,就会在淳弟血脉中留下亲近的气息,他苏醒之后,就自然而然会亲近我了!我要成为淳弟的药童、药师,将来与他结契!做完这件事,便算你对容国公府的报答了!”
“好吧!我们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你快点。”赵汉辛终于妥协了。
然而,当两人揭开篮子,却齐齐变了脸色。
篮子里面什么也没有!
“殿、殿下呢?”赵汉辛的汗一下就出来了。
再然后,他发现了更加绝望的事——外头被包围了。
启淳小盆友去哪了?当然是自己摇摇晃晃偷偷遛走了。
他走啊走啊走啊,晕晕乎乎顺着兽类刺激的气味走进了天天兽宠,然后倒在长默跟前。
嘿!这是?!
长默被吓得退了一步。
小东西出现得太突然啦!第一眼没仔细看,还以为是只犯瘟的山鸡,倒在面前抽搐呢。
等看清楚了,才发现哪里是什么山鸡。
这……蜥形纲,头顶长着角,背有小刺,可以直立行走的后肢和那根具有标志性的大尾巴,莫名眼熟啊!
这长的不是和奥特曼分享冰淇淋的那头小怪兽嘛!
区别在于,奥特曼的好基友是个绿胖子,而这个颜色暗黄,脏兮兮的一团。
貌似,这是生病了?
感受到长默打量的眼光,神情委顿的小怪物朝长默龇了一嘴。
嘿,脾气还挺大!
“这是什么?”长默惊奇地问,小怪兽的外貌给长默莫名的亲切,这种心情大概跟第一回瞻仰神兽草泥马的心情是一样的,所以被龇了一嘴他也不以为意。
伙计也发现了地上的动物,愣了愣:“这像是……穿甲兽?”奇怪,这穿甲兽的样子好像有点怪。
“穿甲兽?”长默很好奇。
伙计不以为然道:“是啊,山里头很常见。不聪明,肉也糙得很,对人没啥用处。店里时常会收一些给大型兽练练爪子,改善一下伙食。这头好像还病了哩!”一边说着,一边朝一边的杂役吼:“笼子怎么不看好!连病了的穿甲兽也放出来了,到时把病气过过来怎么办?!”
那边有人答应了声,道:“奇怪,笼子关得好好的呀,怎么跑出来了。”说着急急忙忙去找抓穿甲兽的工具。
“嘶——”感受到危险的靠近,黄色小怪兽背刺炸起,发出示威的嘶叫。
然而它太脆弱了,站都站不稳,不一会儿,就让两个杂役用铁钳夹着,装进一个竹制的小笼子里面。
“把它处理了吧!”伙计皱眉道。
笼子里的小家伙虽然一直在龇着牙示威,但瑟瑟发抖的身体却暴露他的虚弱和不安,所谓的处理,可能是葬身兽口,可能是拿去丢弃,总归逃不脱一个“死”字。长默恻隐之心一起,便呵止了杂役:“等一下,这东西多少钱?卖给我吧。”
伙计一愣:“小公子,这个可守不了院子。”
长默问他:“你说处理,是拿它去投喂那些巨型兽吧?”
伙计点头。长默道:“这就是了,难得它撞到我的跟前,不救我心里过意不去。也许这就是小二哥刚刚所说的眼缘。”
伙计朝他比了个大拇指,道:“小公子心善。行勒,我也当做做好事,刚刚见您在看这只黑枣儿?四个大钱您拉走怎么样?这只穿甲兽买一送一,我作主,送给你!”
黑枣儿就是长默之前看的像中华田园犬的那一只,这小狗长得精精神神,鼻头的鳞片带着一个小尖勾,一身黑毛油水瓦亮的,长默一看就很喜欢,于是稍稍又再讨价还价了一下,便订下来了。
买一送一,送一只小怪兽,这感觉不亏。长默又听伙计传授了些饲兽的经验,最后带着两只,满意地离开了天天兽宠。
长默长的是个敦厚面相,但扯起蛋向来面不改色。他以古言成绩五十五分的水平强行拽文装了个逼,得亏门房是个文盲,给他唬得一脸不明觉厉,一时也拿不住这个“陈氏别庄”来的小子什么来头,不敢轻易将人赶走。但他是个无赖,眼珠一转,以退为进:“谁晓得你这小东西是不是来捣乱的?这样,今日叔叔心善,瞧你还有趣,你若给我个大钱,我便给你通报。”
长默送给他一个“要钱不早说,废那么多话”的眼神,毫不拖泥带水,从怀里取个大钱丢过去:“通报去吧。”
心里却嘿嘿直笑,心想小爷一下给你要了一多半身家去,今日这宗生意成了也就算了,若是不成,先让你乐一乐,回头让金小胖要回来。
他身上的这两枚大钱,自然是当日出名府时得到的那个红包,说起来还是他的卖命钱。现在给出一枚,一枚买了胶水也破瓜了,荷包里面就剩下几十个小钱。
这一天的金小胖跟从前无数个往日一样,睡到日晒三竿,懒洋洋起床,捡着最富贵的绸衣穿了,开启了吃吃吃的一天。
从前他老爹望子成龙,还奢望以读书人的标准严格要求他,金欢晨起时还要读读书学学字,对着百家姓三字经点点蚊圈,如今遭了回罪,金老板心疼儿子,连这道程序也被暂时忽略了。没几日又养得白胖了一圈。
当然,富家公子也是有烦恼的。金欢的烦恼来自他父亲的小妾与小妾出的庶弟,小妾不必说了,整天吹着妖风,还有那个庶弟,不过半个多月没见,居然学会朝他翻白眼了,金老板还夸这个庶子有灵气。最可恶的是庶弟的身材,凭什么同是一个爹的出品,他就跟爹一样肥得像颗发过头的大白菜,庶弟却像颗挺拔的牙菜苗,精精神神那种?
此为防盗章 启淳一跳下车, 就看到一旁娉娉婷婷候着, 一脸期待的少女。
少女一见他就想朝他扑:“小淳!小淳!淳宝宝!”
德胜眼疾手快将人拦住了, 好声好气地劝道:“容兰小姐, 殿下身份尊贵, 您这么称呼, 不太合适。”
少女娇蛮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说起来我还是小淳的表姐,小淳跟我要抱抱的时候,你这奴才还不知道在哪里呢!老东西快让开!别拦着我见淳弟!淳弟——淳弟——”
呵呵,要抱抱。
抱你娘个蛋。
启淳加走几步, 面无表情。
别庄里头, 和风扶柳, 廊下一长串叽叽喳喳的飞鸟。
宽袖长袍的男子拿着麦杆正逗着鸟:“嘬嘬嘬,翠儿乖宝宝,叫阿父。”
启淳道:“阿父。”
男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哦,别挡着光。”接着专心致志地逗鸟:“嘬嘬嘬, 宝宝吃饭饭。”
启淳:“……”
启淳撇撇嘴, 摸摸瘪瘪的肚子,自己爬上短榻拿点心吃了。
凉风习习,这么个普通庭院与其它地方似乎并无区别, 谁也不会想到,它竟是皇家的一处别院;而眼前这个专注逗鸟的神经病, 就是当今建章大帝的结契者风涯大殿。
风涯大殿逗完鸟, 一回头, 就看到被自己戏称是从石头缝里抱来的儿子已经变回了兽型,正缩在垫子上抱着尾巴睡觉,小眉头皱着,小脸绷得酷酷的,莫名带着一丝委屈。
他爱怜地将儿子抱入怀里,将它的尾巴尖自它的嘴巴里拯救出来。
小小的幼崽漂亮的金色鳞片隐约浮现的黯淡光泽。风涯大殿眼光扫过,神色微沉。
德胜恭敬地站在廊下,回答问话。
“这一次就准备在这里度过了?”
“是。陛下讲,京中人多口杂,不安全。”
风涯大殿呵了一声:“行啊。他用惯了的那些东西都带过来了?”
“带来了。奴婢已经安排在霜华院。人手也安排好了,由四名神狩士暗中护卫。”
“人都信得过?”
“是陛下身边的死士。”
“好。这段时间,看着容国公府的疯丫头,别让她接近小淳。”
“是。”
从这一天开始,金色幼兽的鳞片越来越黯淡,精神也越来越萎缩,最后陷入沉睡。
这是拥有“天龙”神血一裔的幼崽必经的一段蜕变期,它将经历换鳞,然后幼兽的两只前爪也会长出尖锐的刺勾,成为它今后战斗的利器。身处蜕变期的幼崽会特别虚弱,神血之力也被完全封印。
风涯大殿鸟也不逗了,每天把儿子抱在怀里,听他经历痛苦时发出可怜又脆弱的唧啾声。
面对如此脆弱的殿下,别院一派外松内紧,一班下人如临大敌也不为过。
然而千防万防,内贼总是有可趁之机。
玉盛酒楼。
赵汉辛提着一个小篮子,神色紧张地进入一间包厢。
容兰神情亢奋地坐在包厢里面,手里一直甩着一把小刀子。
“……容小姐。”
容兰兴奋地就要去揭小篮子,被赵汉辛按住:“容小姐,你真的确定此举对殿下没有伤害?”
容兰不悦道:“当然!我这么喜欢淳弟,当然不会害他!我只是想让他喜欢我而以!”
赵汉辛:“可是我听说,殿下经历蜕变期之后,会将此段时间经历忘掉,您这么做有用吗?”
容兰:“当然。天龙一族是对气息十分敏感的种族,只要我现在喂下我的鲜血,就会在淳弟血脉中留下亲近的气息,他苏醒之后,就自然而然会亲近我了!我要成为淳弟的药童、药师,将来与他结契!做完这件事,便算你对容国公府的报答了!”
“好吧!我们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你快点。”赵汉辛终于妥协了。
然而,当两人揭开篮子,却齐齐变了脸色。
篮子里面什么也没有!
“殿、殿下呢?”赵汉辛的汗一下就出来了。
再然后,他发现了更加绝望的事——外头被包围了。
启淳小盆友去哪了?当然是自己摇摇晃晃偷偷遛走了。
他走啊走啊走啊,晕晕乎乎顺着兽类刺激的气味走进了天天兽宠,然后倒在长默跟前。
嘿!这是?!
长默被吓得退了一步。
小东西出现得太突然啦!第一眼没仔细看,还以为是只犯瘟的山鸡,倒在面前抽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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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蜥形纲,头顶长着角,背有小刺,可以直立行走的后肢和那根具有标志性的大尾巴,莫名眼熟啊!
这长的不是和奥特曼分享冰淇淋的那头小怪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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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这是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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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脾气还挺大!
“这是什么?”长默惊奇地问,小怪兽的外貌给长默莫名的亲切,这种心情大概跟第一回瞻仰神兽草泥马的心情是一样的,所以被龇了一嘴他也不以为意。
伙计也发现了地上的动物,愣了愣:“这像是……穿甲兽?”奇怪,这穿甲兽的样子好像有点怪。
“穿甲兽?”长默很好奇。
伙计不以为然道:“是啊,山里头很常见。不聪明,肉也糙得很,对人没啥用处。店里时常会收一些给大型兽练练爪子,改善一下伙食。这头好像还病了哩!”一边说着,一边朝一边的杂役吼:“笼子怎么不看好!连病了的穿甲兽也放出来了,到时把病气过过来怎么办?!”
那边有人答应了声,道:“奇怪,笼子关得好好的呀,怎么跑出来了。”说着急急忙忙去找抓穿甲兽的工具。
“嘶——”感受到危险的靠近,黄色小怪兽背刺炸起,发出示威的嘶叫。
然而它太脆弱了,站都站不稳,不一会儿,就让两个杂役用铁钳夹着,装进一个竹制的小笼子里面。
“把它处理了吧!”伙计皱眉道。
笼子里的小家伙虽然一直在龇着牙示威,但瑟瑟发抖的身体却暴露他的虚弱和不安,所谓的处理,可能是葬身兽口,可能是拿去丢弃,总归逃不脱一个“死”字。长默恻隐之心一起,便呵止了杂役:“等一下,这东西多少钱?卖给我吧。”
伙计一愣:“小公子,这个可守不了院子。”
长默问他:“你说处理,是拿它去投喂那些巨型兽吧?”
伙计点头。长默道:“这就是了,难得它撞到我的跟前,不救我心里过意不去。也许这就是小二哥刚刚所说的眼缘。”
伙计朝他比了个大拇指,道:“小公子心善。行勒,我也当做做好事,刚刚见您在看这只黑枣儿?四个大钱您拉走怎么样?这只穿甲兽买一送一,我作主,送给你!”
黑枣儿就是长默之前看的像中华田园犬的那一只,这小狗长得精精神神,鼻头的鳞片带着一个小尖勾,一身黑毛油水瓦亮的,长默一看就很喜欢,于是稍稍又再讨价还价了一下,便订下来了。
买一送一,送一只小怪兽,这感觉不亏。长默又听伙计传授了些饲兽的经验,最后带着两只,满意地离开了天天兽宠。
长默长的是个敦厚面相,但扯起蛋向来面不改色。他以古言成绩五十五分的水平强行拽文装了个逼,得亏门房是个文盲,给他唬得一脸不明觉厉,一时也拿不住这个“陈氏别庄”来的小子什么来头,不敢轻易将人赶走。但他是个无赖,眼珠一转,以退为进:“谁晓得你这小东西是不是来捣乱的?这样,今日叔叔心善,瞧你还有趣,你若给我个大钱,我便给你通报。”
长默送给他一个“要钱不早说,废那么多话”的眼神,毫不拖泥带水,从怀里取个大钱丢过去:“通报去吧。”
心里却嘿嘿直笑,心想小爷一下给你要了一多半身家去,今日这宗生意成了也就算了,若是不成,先让你乐一乐,回头让金小胖要回来。
他身上的这两枚大钱,自然是当日出名府时得到的那个红包,说起来还是他的卖命钱。现在给出一枚,一枚买了胶水也破瓜了,荷包里面就剩下几十个小钱。
这一天的金小胖跟从前无数个往日一样,睡到日晒三竿,懒洋洋起床,捡着最富贵的绸衣穿了,开启了吃吃吃的一天。
从前他老爹望子成龙,还奢望以读书人的标准严格要求他,金欢晨起时还要读读书学学字,对着百家姓三字经点点蚊圈,如今遭了回罪,金老板心疼儿子,连这道程序也被暂时忽略了。没几日又养得白胖了一圈。
当然,富家公子也是有烦恼的。金欢的烦恼来自他父亲的小妾与小妾出的庶弟,小妾不必说了,整天吹着妖风,还有那个庶弟,不过半个多月没见,居然学会朝他翻白眼了,金老板还夸这个庶子有灵气。最可恶的是庶弟的身材,凭什么同是一个爹的出品,他就跟爹一样肥得像颗发过头的大白菜,庶弟却像颗挺拔的牙菜苗,精精神神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