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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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科技很发达,是不是要霍启琛过来趟,等孩子生下来,验了DNA就知道。”莫淮景冷笑地说道。徐若初有一点没有变,不聪明,很好骗。

    “你敢!”徐若初恨恨地说道,然后,她知道自己威胁莫淮景是没有用,这男人比她要阴狠许多,他掐着她脖子时,那表情,她在梦里梦到一次,都能把她吓醒。

    “你能不能不要告诉霍启琛,就当没有遇见我。”徐若初软了声音,求道。

    莫淮景勾嘴笑笑,这才是他熟悉的徐若初。

    “我不告诉霍启琛,你能给我什么好处?”莫淮景问道。

    徐若初反问道:“你想怎样?”

    莫淮景看徐若初露出惧意,很怕自己,抽了嘴角,苦涩地一笑,“我和霍启琛已经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就是说他不会出手管她和霍启琛的事。

    徐若初听了这句话,松了口气,然后感觉到莫淮景满身的悲伤,不禁轻声问道,“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怎么会在长州?”

    那天,在县医院看到的人一定是莫淮景,徐若初肯定这点,也奇怪。

    莫淮景自视甚高,在A市是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为什么会跑到长州这个小地方,难道和她一样受了打击?

    “你被抛弃了?离婚了?”徐若初猜测道。

    莫淮景一愣,看着徐若初,徐若初的话似乎多了很多。

    以前的她低着头,不说话,就是戏弄她,也只是瞪着带着眼泪的双目,楚楚可怜地看着别人。

    “徐若初,你变了很多。”莫淮景感叹道。

    故人相遇在街头,还是异乡的街上,看着对方,没有那么多的仇恨,那么地慌乱和害怕,有的是一种熟悉。在漫漫人海中,能再遇见自己熟悉的人,孤独的人多少有点温暖。

    “不改变自己,我没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徐若初淡淡地一笑,她要还是以前的徐若初,拿什么养活自己和孩子。

    “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徐若初开口说道。

    莫淮景看着徐若初转身离开,看着她吃力地一手拿着东西,一手托着后腰,他只看着,没有再上前说帮她。他转身,与她相反的方向。

    一个向东,一个向西,或许谁都不愿见到对方,可是长州那么小,就是不同的方向,最后还是会走到一个地方。

    莫淮景一个人走出去,他住的地方不在城区中心,当初选这里,因为比较安静。他已经不喜欢A市的灯红酒绿,那里的一切他不想再要。

    他的世界从淮辰死后,开始改变。那时候他是多么地恨自己,如果不是自己纵容爸爸的罪行,淮辰不会在监狱被人逼死,明明知道爸爸有很多敌人,他们就是对监狱打了招呼,那么那些人同样可以和监狱里打招呼。

    要护一个人比害一个人难。

    淮辰死了,他的世界就这么黑了,他自小疼爱的弟弟离开自己,不能听到淮辰甜甜唤自己“老大”,不会笑着对他撒娇。

    他懊悔,在一场手术里,分神出了事情。

    爸爸也没有一帆风顺,有人举报了爸爸,然后一路查下去,爸爸杀了黎欣儿的事没有瞒住,又有人提供了证据。

    他不想再在A市呆下去,那里充满杀戮和血腥。他觉得长州好,在这里,能闻见淮辰的气息。

    上次在医院,他推开李医生的门,就认出了徐若初,没有想到徐若初怀了霍启琛的孩子,更没有想到他今天又遇到,徐若初会在这里摆摊子过日子。

    人生就是奇妙,徐若初,他以前那么讨厌的女人,这次看在眼里,竟然没有了恨意。

    他屋子里的窗户,入目的不是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而是一排排破烂的平房。他住进来才知道,自己买下的房子后面是住着各式打工者的平房。

    又一次遇见莫淮景,徐若初不得不担心他会不会出卖自己。莫淮景这个人心思难测,长州这么小,她避开一次不见不太可能,他也要逛街,也要买菜,要是她一辈子住在长州,莫淮景也是,他们遇见的机会还是很大的。但是要她现在离开长州避开莫淮景,她已经没有精力离开,在长州她已经习惯了。

    不管了,徐若初对自己说,先看看再说。

    莫淮景说,他和霍启琛已经不是朋友,他应该不会将自己的怀孕的事告诉霍启琛,再看莫淮景一定是受了伤,才会跑到这小地方来,他自己的事顾不了,不会管她的吧。

    徐若初安慰着自己,心慢慢地宽慰起来。

    她洗了脸,吃了蓝姨准备好的面条,然后回房睡觉,生活过得充实又简单,每当睁开双目拉开窗帘,看到的是外面的楼房小区,一幢幢,一层层,那么地好看。

    她看着那些房子,将它们纳入她的计划里。

    这里的平房,她不可能住一辈子,努力再努力,有天她会梦想成真,给宝宝好的生活!

    清晨的菜市场很热闹,这是长州唯一的菜市场,一般买菜都是蓝姨做的,蓝姨昨天身子不好,睡了一天,徐若初不好让蓝姨劳累,就抢蓝姨一步到了菜市场。

    菜市场人杂人多,徐若初小心地护着身子,生怕被人撞了,她的小腿因为怀孕越发水肿,时不时地抽筋,疼起来死,只能自己揉揉,咬着牙挺过去。

    她走到买面食的地方,家里的面条快要吃完,晚上摆摊回来煮点面条是最快的事情。走到摊前,身边站在一个男人,正与摊主说话。

    徐若初没有朝男人看,只是听到男人指着一种极其普通的面条,问道:“多少一斤?”

    “二十块!”摊主说道,徐若初皱起眉头,这价格明明是在敲诈男人。

    她想着,不由地扭头看身边的男人,他一身西装笔挺,手腕上的手表是劳力士的,这样富贵的男人,不敲他敲谁,再看到男人的侧脸,徐若初不禁感叹,长州真的很小!

    才前几天晚上碰见的莫淮景,又出现在她面前。

    莫淮景没有注意到徐若初,认真地用手指挑起面条瞧了瞧,买菜这种事情他怎么会,莫家有佣人,买菜做饭根本不是他关心的。来到长州,他竟然要到这充满味道的地方,亲自买菜。

    他根本不愿碰这些脏东西一下,虽然这些是吃的,看那地上都是被人踩烂的叶子,还有肉摊那里一股腥味,加上自己不会做饭,煮面条是最快的,放进水里一煮,等软了再捞上就搞定,所以莫淮景走到算干净的面瘫前。

    至于价格贵不贵,有没有人骗了,他不在乎也不清楚,就想着早早买了面条回去煮面吃。

    莫淮景被人诳了,徐若初原来不想掺合进去,她想着转身就走,与莫淮景离得远远的,谁知道,莫淮景拿出一张粉红的百元大钞,对着摊主说道:“拿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