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淡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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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和邓九如拜堂成亲,东方不败似乎把黑木崖日月神教都忘在了脑后,既不和人动武,也不着急回去整顿教务,一身的内伤好的差不多,东方不败也没有继续突破神功的最后一重。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初在最后一关面前屡遭挫败,今时不再去想,葵花宝典竟然神功大成。
东方不败看着手中还没有完成的衣裳,不觉皱了皱眉,他绣花即是练功,没想到竟然这样就练就了最后一重。
这衣裳是为邓九如做的,是他给邓九如做的第三套衣裳,为夫君绣衣裳却突破了神功,东方不败想了想,这种神功大成的欢喜比不上即将为他做好第三套衣裳的欢喜来。
正想到这儿,东方不败耳朵一动,门外传来的脚步声很熟悉,是邓九如的师兄田伯光。
“夫君出去了,师兄是要找他?”妻随夫变,邓九如称呼田伯光为师兄,东方不败也称呼田伯光为师兄。
田伯光的目光扫过东方不败依然和调色盘似的脸以及艳丽得无以复加的衣服,目光再落到桌上已经接近完成的男装,同样的花纹繁复金丝环绕打人的眼睛,不由嘴角继续抽了抽,无奈的叹气。
“我说弟妹,今儿就是九如不在,我才来找你,我早就和九如说过,你这穿衣打扮大有问题,无奈他这小子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就是丑八怪他都觉得你美若天仙,格老子的和他说是对牛弹琴!”
说到最后,田伯光都想骂人了,原来这弟妹打扮得再难看也和他无关,可现在弟妹包揽了师弟所有的衣服、鞋袜、帽巾,哦对了,甚至还给师弟那宝剑也缝制了一个剑套,那剑套闪亮得足以和当日成亲之时的凤冠有一拼,拿手掂量掂量,和宝剑的重量也没差多少了。
田伯光想,要是让师伯看到他那佛光剑配了这么个剑套,准得气炸了肺。
现在田伯光和邓九如走在一起,接受到的注目礼简直让自认为脸皮挺厚的田伯光都受不了了,更何况,田伯光对眼前的这个人有些不满,师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门心思的认准了这个人,可是他呢?
一个神秘的自称夫家姓董的寡妇,却是个男儿身,至今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为什么会在江夏县买了个宅院一直深居简出,而且田伯光能感受到虽然他身边没有刀枪棍棒,但是凭那不经意间展露出来的内功,也是个高手。
这样一个人,竟然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还对师弟一口一个夫君,怎能让人不生疑?
田伯光怎么想的东方不败自然不知道,但是面对田伯光不善的语气,东方不败却是说道:“他喜欢就好,别人怎么看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喜欢什么他喜欢什么,无论你做什么他都叫好,可是他喜欢什么,你知道吗?”田伯光提到这个,更是替师弟不值,他总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没有心。
东方不败听了想了想:“我知道,他喜欢我。”
田伯光听了气得直翻白眼,得了,是他在这儿浪费口水,转身走了,东方不败坐在桌前,伸出手来回摸了摸马上就要完工的衣裳,又看了看铜镜中自己的脸,忽然站起来,抱着衣服拿着自己的胭脂水粉,离开家门到了隔壁吴婶子家。
吴婶子刚过三十,是街里街坊里有名的俏婶子,东方不败经常在她家的铺子买菜,两个人倒比旁人稍微熟悉些,不过这也是东方不败第一次登她家的门。
邓九如晚上回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一只大肥鸡,脸上笑眯眯的看着心情非常好,东方不败坐在桌子旁点着油灯仍然在给衣服刺绣,只不过这套衣服和白天那套有了天壤之别。
邓九如推开门,刚说了一句:“娘子,你看我给你带回来的大肥鸡……”话才刚说了一半,邓九如就不说了。
出现在邓九如面前的,不是那张熟悉的五颜六色的面孔。
“你喜欢吗?”东方不败看到邓九如难得傻愣愣的模样,心里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
东方不败的皮肤本就白皙,自从自宫之后,更是连胡须都不长了,皮肤也变得越来越细腻,平日里涂了厚厚的一层粉弄的和墙壁一样白,而后才在上面涂上腮红,和各色胭脂装饰,而今露出原本的肤色,自然的血色显露出来,和之前的比起来,让人瞧着分外舒服。
头上只是简单的插了两只翡翠朱钗,身上虽然依然是一套大红的衣裳,却拆掉了过分耀眼的金线,刺绣精致繁复,却多了几分脱俗之感。
邓九如把鸡扔到地上,胖大的肥鸡扑腾两下飞不起来的翅膀,跑到院子里去了。
“喜欢吗?”东方不败又问了一遍,只是这次声音远没有上次那么开心。
“喜欢,只是,为什么……”发现东方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邓九如忙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吴婶子也说,女为悦己者容,我也想这样。”感觉到邓九如是真心喜欢,而不是敷衍,东方不败的心情瞬间回转了过来,之前的忐忑一扫而空,东方不败又把手上的衣裳拿了起来。
“你穿上这个试试。”新缝制的衣服虽然华美,却不像之前的那几套那么夸张,邓九如穿上试了试,和之前的两套一样,不胖不瘦大小刚刚好。
“东方。”邓九如把衣服脱下来后,握住了东方不败的手,“你不必为了讨好我做任何事,你只要做你自己,不管如何,我都喜欢,我喜欢的是你。”
东方不败伸出另一只手同样握住邓九如的手,淡淡的一笑:“我也喜欢你,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欢喜。”
东方对他说了喜欢,邓九如有些发愣的看着东方一张一合的嘴,心里一阵狂喜,又是一阵心痛和辛酸。
东方最痴情,痴情最怕所托非人,痴情的人总是被情所伤,不见血,却比什么都疼。
我会好好珍惜你,爱护你,不让你今生再受伤,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
邓九如的话到嘴边,只变成了最热烈的吻,一切的辛酸全部都压在心里,流露在脸上的,依然是那副坏笑的模样。
“娘子,这样一来,就省了卸妆的时间,多一刻在床上,我也高兴!”
两个人情意绵绵,大胖鸡逃过一劫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第二天,东方不败去买菜,邓九如跟着一起要买鸡,街边卖鱼的小哥一瞧对着邓九如笑道:
“好你个九如,明明媳妇长得还挺清秀的,你小子是不是掉醋缸里了,怕别人瞧见你媳妇的模样才给人家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哼,别说是醋缸,就是醋海我都认了,能看到我媳妇的模样,你祖坟都冒青烟,还不免费送我一条最新鲜的大鱼?”邓九如拉着东方不败的手,如果屁股后面有尾巴,尾巴都翘起来多高。
他既想让东方不败一直做他自己,又想让他走出那个孤独寂寞的牢笼,真的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人。
那边,帮着爹娘卖桃子的小娟子小声问东方:“邓家婶子,你皮肤真好,是擦了哪家的胭脂?”
东方不败微微一愣,邓九如耳朵尖,此时过来搂住东方不败的腰:“我家娘子天生丽质,哎呀,让你们看着,亏大了!”
小娟子还是没出阁的小姑娘,哪里见过人家夫妻亲热,顿时就臊红了脸,她爹气得直抖胡子:“大庭广众之下,伤风败俗!”
结果被娟子她娘揪住耳朵喷了一脸的口水:“死鬼你瞧瞧人家小邓哥多体贴他娘子,老娘倒了八辈子的血霉,这才嫁了你这么个家伙。”
大婶子们依然彪悍,东方不败眼里多了一份笑容,任由邓九如揽着他的腰一路穿过了街市。
自从和邓九如拜堂成亲,东方不败似乎把黑木崖日月神教都忘在了脑后,既不和人动武,也不着急回去整顿教务,一身的内伤好的差不多,东方不败也没有继续突破神功的最后一重。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初在最后一关面前屡遭挫败,今时不再去想,葵花宝典竟然神功大成。
东方不败看着手中还没有完成的衣裳,不觉皱了皱眉,他绣花即是练功,没想到竟然这样就练就了最后一重。
这衣裳是为邓九如做的,是他给邓九如做的第三套衣裳,为夫君绣衣裳却突破了神功,东方不败想了想,这种神功大成的欢喜比不上即将为他做好第三套衣裳的欢喜来。
正想到这儿,东方不败耳朵一动,门外传来的脚步声很熟悉,是邓九如的师兄田伯光。
“夫君出去了,师兄是要找他?”妻随夫变,邓九如称呼田伯光为师兄,东方不败也称呼田伯光为师兄。
田伯光的目光扫过东方不败依然和调色盘似的脸以及艳丽得无以复加的衣服,目光再落到桌上已经接近完成的男装,同样的花纹繁复金丝环绕打人的眼睛,不由嘴角继续抽了抽,无奈的叹气。
“我说弟妹,今儿就是九如不在,我才来找你,我早就和九如说过,你这穿衣打扮大有问题,无奈他这小子情人眼里出西施,你就是丑八怪他都觉得你美若天仙,格老子的和他说是对牛弹琴!”
说到最后,田伯光都想骂人了,原来这弟妹打扮得再难看也和他无关,可现在弟妹包揽了师弟所有的衣服、鞋袜、帽巾,哦对了,甚至还给师弟那宝剑也缝制了一个剑套,那剑套闪亮得足以和当日成亲之时的凤冠有一拼,拿手掂量掂量,和宝剑的重量也没差多少了。
田伯光想,要是让师伯看到他那佛光剑配了这么个剑套,准得气炸了肺。
现在田伯光和邓九如走在一起,接受到的注目礼简直让自认为脸皮挺厚的田伯光都受不了了,更何况,田伯光对眼前的这个人有些不满,师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一门心思的认准了这个人,可是他呢?
一个神秘的自称夫家姓董的寡妇,却是个男儿身,至今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为什么会在江夏县买了个宅院一直深居简出,而且田伯光能感受到虽然他身边没有刀枪棍棒,但是凭那不经意间展露出来的内功,也是个高手。
这样一个人,竟然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还对师弟一口一个夫君,怎能让人不生疑?
田伯光怎么想的东方不败自然不知道,但是面对田伯光不善的语气,东方不败却是说道:“他喜欢就好,别人怎么看又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喜欢什么他喜欢什么,无论你做什么他都叫好,可是他喜欢什么,你知道吗?”田伯光提到这个,更是替师弟不值,他总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没有心。
东方不败听了想了想:“我知道,他喜欢我。”
田伯光听了气得直翻白眼,得了,是他在这儿浪费口水,转身走了,东方不败坐在桌前,伸出手来回摸了摸马上就要完工的衣裳,又看了看铜镜中自己的脸,忽然站起来,抱着衣服拿着自己的胭脂水粉,离开家门到了隔壁吴婶子家。
吴婶子刚过三十,是街里街坊里有名的俏婶子,东方不败经常在她家的铺子买菜,两个人倒比旁人稍微熟悉些,不过这也是东方不败第一次登她家的门。
邓九如晚上回来的时候,手里还拎着一只大肥鸡,脸上笑眯眯的看着心情非常好,东方不败坐在桌子旁点着油灯仍然在给衣服刺绣,只不过这套衣服和白天那套有了天壤之别。
邓九如推开门,刚说了一句:“娘子,你看我给你带回来的大肥鸡……”话才刚说了一半,邓九如就不说了。
出现在邓九如面前的,不是那张熟悉的五颜六色的面孔。
“你喜欢吗?”东方不败看到邓九如难得傻愣愣的模样,心里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
东方不败的皮肤本就白皙,自从自宫之后,更是连胡须都不长了,皮肤也变得越来越细腻,平日里涂了厚厚的一层粉弄的和墙壁一样白,而后才在上面涂上腮红,和各色胭脂装饰,而今露出原本的肤色,自然的血色显露出来,和之前的比起来,让人瞧着分外舒服。
头上只是简单的插了两只翡翠朱钗,身上虽然依然是一套大红的衣裳,却拆掉了过分耀眼的金线,刺绣精致繁复,却多了几分脱俗之感。
邓九如把鸡扔到地上,胖大的肥鸡扑腾两下飞不起来的翅膀,跑到院子里去了。
“喜欢吗?”东方不败又问了一遍,只是这次声音远没有上次那么开心。
“喜欢,只是,为什么……”发现东方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邓九如忙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吴婶子也说,女为悦己者容,我也想这样。”感觉到邓九如是真心喜欢,而不是敷衍,东方不败的心情瞬间回转了过来,之前的忐忑一扫而空,东方不败又把手上的衣裳拿了起来。
“你穿上这个试试。”新缝制的衣服虽然华美,却不像之前的那几套那么夸张,邓九如穿上试了试,和之前的两套一样,不胖不瘦大小刚刚好。
“东方。”邓九如把衣服脱下来后,握住了东方不败的手,“你不必为了讨好我做任何事,你只要做你自己,不管如何,我都喜欢,我喜欢的是你。”
东方不败伸出另一只手同样握住邓九如的手,淡淡的一笑:“我也喜欢你,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欢喜。”
东方对他说了喜欢,邓九如有些发愣的看着东方一张一合的嘴,心里一阵狂喜,又是一阵心痛和辛酸。
东方最痴情,痴情最怕所托非人,痴情的人总是被情所伤,不见血,却比什么都疼。
我会好好珍惜你,爱护你,不让你今生再受伤,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
邓九如的话到嘴边,只变成了最热烈的吻,一切的辛酸全部都压在心里,流露在脸上的,依然是那副坏笑的模样。
“娘子,这样一来,就省了卸妆的时间,多一刻在床上,我也高兴!”
两个人情意绵绵,大胖鸡逃过一劫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第二天,东方不败去买菜,邓九如跟着一起要买鸡,街边卖鱼的小哥一瞧对着邓九如笑道:
“好你个九如,明明媳妇长得还挺清秀的,你小子是不是掉醋缸里了,怕别人瞧见你媳妇的模样才给人家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哼,别说是醋缸,就是醋海我都认了,能看到我媳妇的模样,你祖坟都冒青烟,还不免费送我一条最新鲜的大鱼?”邓九如拉着东方不败的手,如果屁股后面有尾巴,尾巴都翘起来多高。
他既想让东方不败一直做他自己,又想让他走出那个孤独寂寞的牢笼,真的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人。
那边,帮着爹娘卖桃子的小娟子小声问东方:“邓家婶子,你皮肤真好,是擦了哪家的胭脂?”
东方不败微微一愣,邓九如耳朵尖,此时过来搂住东方不败的腰:“我家娘子天生丽质,哎呀,让你们看着,亏大了!”
小娟子还是没出阁的小姑娘,哪里见过人家夫妻亲热,顿时就臊红了脸,她爹气得直抖胡子:“大庭广众之下,伤风败俗!”
结果被娟子她娘揪住耳朵喷了一脸的口水:“死鬼你瞧瞧人家小邓哥多体贴他娘子,老娘倒了八辈子的血霉,这才嫁了你这么个家伙。”
大婶子们依然彪悍,东方不败眼里多了一份笑容,任由邓九如揽着他的腰一路穿过了街市。